thunders
常用用法
- thunder的基本意思是“打雷”。引申可作“發(fā)出隆隆響聲”“憤怒譴責(zé),猛烈攻擊”解。
- thunder也可引申表示“大聲嚷道”,可用以引出直接引語。
- thunder可用作及物動詞,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。用作及物動詞時接名詞作賓語。
- thunder用作不及物動詞作“打雷”解時,常用it作主語。
- thunder后接介詞against或at表示“譴責(zé)某事”“大聲斥責(zé)某人”; 后接副詞out表示“大聲呼叫著表達(dá)”。 返回 thunder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