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smissing
基本解釋
- vt.開除;解散;屏除;(法律)駁回
詞源解說
- 15世紀初期進入英語,直接源自古法語的desmis;最初源自古典拉丁語的dimissus(dimittere的過去分詞):di (分開) + mittere (送出),意為分別送出。
用法辨析
- dismiss的基本意思是“不再保有或同意離開”,指自動或被迫脫離所負的責任或所任的職務(wù)。引申可作“置之不理”“不加考慮”解。
- dismiss作“解雇”解時,并不追究事情的前因后果,故雙方均可接受,語氣較為平和。
- dismiss用作及物動詞,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,還可接以as短語充當補足語的復(fù)合賓語。
- dismiss在其賓語后面接介詞as時,動詞賓語和介詞賓語都指事,表示“當作…時而不予考慮”。賓語后接介詞for,介詞賓語指事(可以是名詞或動名詞),表示解雇的原因。賓語后接介詞from,介詞賓語指地位和職務(wù)時,表示“解雇,免職”; 介詞賓語指思想時,表示“打消念頭”。
- dismiss用于法律上時,還有“駁回”的意思,常用于被動式。
v. (動詞)
英漢例句
- The new governor dismissed the staff that served his predecessors.
新州長將前任州長的職員全部解雇。 - He dismissed the story as a rumor.
他把這個消息當作謠言而沒有理會。
用作動詞 (v.)
用作及物動詞: S+~+ n./pron.
用作賓補動詞: S+~+ n./pron. +as n./adj.
詞組短語
- dismiss the case 駁回該案件
- dismiss a class 下課
- dismiss the court 退庭
- dismiss doubts 消除疑慮
- dismiss an idea 摒棄一個主意